税事:专业探讨
1、境外发工资,境内是否有代扣个税的义务?
境内单位派人到境外任职,境外发工资,境内是否有代扣个税的义务?当然没有。员工有在境内年度申报的义务,因为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,但申报是员工自己的事,与派出单位没关系。给客户回复意见,几乎从不模棱两可,因为都有答案,即使需要权衡的问题,最后也补一句,如果是我,如何选择。如果问顾问,还得不到清晰可信的意见,顾问就没了价值。
2、红包年货不征个税
刘强东给老家的乡亲发红包和年货,让人佩服。有人讨论要不要对拿到红包和年货的人,征收个税。当然不征,没有对应的税目,不在个税征收范围,偶然所得都靠不上。
3、赠送礼品礼券,啥时可以不扣个税?
赠送礼品礼券,啥时可以不扣个税?如果有价格折扣性质,可以不扣。所谓价格折扣性质,就是受赠人已经是或将来是消费者。
4、随着技术的进步,属地征管将被打破
个人转让限售股缴纳的个税,由证券公司扣缴后,不是缴给证券公司主管税局,而是垮地缴给上市公司所在地税局,这种做法,实际打破了属地征管的一般做法。随着技术的进步,估计属地征管将进一步被打破,变成集中征管。眼睁睁地就能看见,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,技术进步推动社会变革。
5、为啥不得抵扣?没有相应的销项税匹配
用于简易计税、免税项目的进项税不得抵扣,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,也不得抵扣。为啥?没有相应的销项税匹配。没有销项税,何来进项税抵扣。好比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,如果不是与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,怎么能在税前扣除?一个道理。
6、用于人工的支出,为啥不得抵扣?
用于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的进项税,用于消费的居民日常服务进项税,不得税前扣除。为啥?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额,增值额的构成就是人工成本加利润。用于人工的支出,实际是计税依据的构成部分,当然不应抵扣。如果允许抵扣,计税依据不包括人工成本,那就成所得税了。
7、税法优惠不能落实,也是收过头税
不少企业不敢享受税收优惠,不敢留抵退税,担心被稽查,担心有风险。从纳税人的角度,只要依法享受,就不用担心检查。从税务局的角度,检查享受优惠是否合格,当然必要,但也别让人认为,享受优惠就查,逼迫纳税人不敢享受优惠。税法优惠不能落实,也是收过头税。
8、不收费,是个撞红线的问题;收费是否公允,是个可争议问题
关联方之间的往来,是否收费,与收费多少,不是一回事。如果不收费,适用视同销售条款,可直接确定个价格,补增值税与所得税。如果收费,但价格不公允,适用反避税的条款,价格多少算公允,弹性就比较大了。不收费,是个撞红线的问题。收费是否公允,是个可争议问题。
9、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
混合销售是一项交易涉及两个税率,兼营是两个以上交易涉及不同税率。什么是一项交易?一个交易标的。怎么又涉及两个税率?比如,销售货物的同时还运输,货物13%,运输9%,但价格合在一起,如110万,一起适用13%。如果价格分开,分别是销售货物100万,运输服务10万,就是两个交易标的,两项交易,就是兼营,分别适用各自税率。
万象:家国天下
1、荒唐的唁电!
某大咖不幸去世,某组织发去唁电,前面的话,还算正常。后面的一段,让人不禁感慨,怎么该很严肃的事,竟如此稀里马虎。最后一段,有这样的话:向您致以诚挚的慰问,望保重身体---。不能说没水平,只能说太没责任心。现在是一个很多人选择躺平的时代,也是一个普遍缺乏责任心的时代。可悲又可怜,可气又可笑。
2、如何理解增强地方自主财力?
如何理解增强地方自主财力?提高地方共享税分配比例,或干脆把更多的税种,直接划给地方,当然是增强了地方财力,但通过加大转移支付,就不是增强地方自主财力?好像也讲不通。地方自主财力,关键是有多少可自己花的钱,至于钱是自己收,还是上级给,不是问题的关键。未来的趋势,应该是越来越多地公民,享受越来越公平的待遇,需要越来越多地统一分配资金,资金宜集中不宜分散。
3、改开的会,也不开了
开会,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方式,该开的会,还得开。但是,有的单位,精简会议,该开的,也不开了。经常是从一个极端,走向另一个极端,用这种形式主义,反对另一种形式主义。极端的做法,形式主义的做法,都是悖离了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,不自觉地滑向了唯心主义。
4、更重要的也许是内因
看林毅夫教授的一个视频,说我们的经济困难,主要是美国因素。颇不认可这种说法。当然有老美这个外因,但更重要的也许是内因,而且是深层的内部原因,如体制的回归,政策的失误,法制的缺失,管理的极端,哲学的矛盾等。
5、小红书好比推倒了柏林墙
一出国,就爱国。小红书的火爆,又证明这个说法,中美网民一直接交流,才发现与各自之前的认知,还是有差距,甚至比较大。随着交流的扩大,自信的国人,会越来越多。这次的小红书现象,也许与当年柏林墙倒塌,有一比。
6、人工智能的影响,关键在自己
一朋友问大模型转让股权的个税问题,大模型给了答案,朋友让看看对不对。自己一看,不对。虽然不对,但是人工智能能给个答案,已经是科技的大进步,这种情况,以前想都没想过。随着技术的进步,估计以后能答对这类简单问题,甚至更复杂问题。但是,再进步,也无法完全代替人,尤其复杂涉税问题,因为需要结合合同、会计处理,业务场景等很多因素,综合分析判断。技术再进步,也是服务人的,造福人的,不必担心,当然技术也逼迫人不断学习,不断进步。适时改变自己,提高自己,跟上时代,就可以利用技术,驾驭技术,不改变自己,一直吃老本,就可能被技术代替,被时代抛弃。所以,人工智能对自己未来的影响,关键在自己。
7、不少具体做法,与大方向、大原则相悖
感觉不少具体做法,与大方向、大原则,正好拧巴着,导致大原则不但难以落地,甚至与大方向背道而驰。大原则要高质量发展,但招标要最低价中标。大原则改革需要大胆试,大胆创,但审计巡视吹毛求疵,动辄得咎。大原则为美好生活努力,但大范围降薪。大原则让市场发挥基础作用,但政府管的越来越多。大原则努力反腐,拍苍蝇,打老虎,但权力扩大又给苍蝇老虎创造条件。虽然矛盾无时不在,无事不在,但尽量别自相矛盾,大原则大方向定后,具体政策与具体策略,就最关键。
8、如果没有必要的GDP增幅,其他都是瞎扯
有种说法,要破除GDP崇拜。崇拜没必要,但要拿GDP不当回事,也很危险,毕竟发展是硬道理,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,如果没有必要的GDP增幅,其他都是瞎扯。
杂谈:人生感悟
1、《中国税法:回顾与展望(2024—2025)》研讨会顺利召开
与威科再次联合举办《中国税法:回顾与展望(2024—2025)》,用一下午的时间,讲解过去一年的主要税法,尤其是增值税法,讲解自己亲身经历的三个案例。讲法规时,尽量分析背后的法理,讲案例时,尽量总结一般性的工作思路。这样讲,听众理解能更深一些,也更容易记住,更便于处理以后的问题。听众提问,也启发自己思考,小问小思考,大问大思考,好比叩钟,大叩大鸣,小叩小鸣。培训、讲课,既是服务,也是收获,更是乐趣。
2、怎么算活明白了?
怎么算活明白了?活的轻松了,活的开心了,活的自由了。说到底,活的自我解放了。
3、为什么不断努力?
为什么不断努力?想不断超越自我,而不是重复自我,尽量彻底地实现自我。马斯洛需求层次最高的,就是自我实现,也是最高的快乐。